12月21日(明天)将是品牌、店主向国家烟草专卖局递交“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最后一天。
而据店主反馈,部分地方专卖部门已开始以走访形式对店主填报信息与实际经营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并填写《电子烟零售店实施核查确认表》,确认所填报信息是否与实际经营一致。
电子烟零售店实施核查确认表
从Atom tech收到的核查确认表来看,核查内容包括工商信息、店铺经营环境、店铺形态、过往经营记录等是否与所填报一致。
核查细项包括工商注册信息,经营者、经营场地,是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留存既往电子烟经营记录,是否开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为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区域零售店数量是否集中已形成或容易形成电子烟批发市。
并要求被核查店主签字确认系统递交信息与实际经营信息一致。
根据核查结果,核查人员将给出“既存”“非即存”“无效信息”的核查结果,并最终由专卖部门负责人给出“同意”或“不同意”核查认定。
另核查表填表说明还要求:
1. 核查人员需根据实地查看情况,对系统导出企业填报表单进行信息确认,如核查结果与填报信息不一致的,或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在“其他需要更正(或说明)的信息“栏填写。
2. 经营场所附整体店铺外观、柜台共计2张图片。
3.“零售业态”栏目根据实际经营填写,如便利店、理发店、洗衣店、服装店等。
4. 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如母婴用品店,文具店、游乐场所。
5.“意见”栏请勾选“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的写明核定意见。
针对核查,目前部分品牌已再次对相应渠道要求店主如实填写经营信息。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