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烟业通讯》报道编译 美国FDA在2016年7月份颁布的指导方针中规定,生产受到新规定监管的烟草制品的美国生产商,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遵循《烟草控制法案》第905部分的注册和产品上市规定。
近日,FDA颁布的新指导方针强调,在2016年8月8日之前首次生产处于新规监管之下的烟草制品的生产商,只要在2017年6月30日(包括当天)之前向FDA递交申请,就不再受到原来规定的最后提交期限的限制。
但是,在相关规定生效日期8月8日之后(包括当天)开始生产纳入新监管规定的烟草制品的生产商,必须及时向FDA进行注册和提交上市申请。
FDA目前正在接受申请,同时鼓励公司在新规日期生效前进行注册和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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